盐湖区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盐湖区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指导意见的通知》(运农计财发〔2024〕5号)文件精神,盐湖区完成粮改饲任务0.34万亩,中央转移支付财政补助资金55万元,用于支持我区规模奶牛养殖场、模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及合作社,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黑麦、饲用小麦等优质饲草,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率。
按养殖场自愿申报的原则,经中心研究通过,确定12家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现予以公示:
实施主体:
1、运城市通和顺奶牛饲养有限公司;
2、运城市安宏鑫农牧有限公司;
3、盐湖区晋涑昌家畜饲养专业合作社;
4、运城市盐湖区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5、山西鑫运庆养殖专业合作社;
6、运城市盐湖区双清牛饲养专业合作社;
7、盐湖区惠牧强家畜家禽饲养专业合作社;
8;山西聚贤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山西弘泰和牧业有限公司;
10、盐湖区西王天社家畜饲养专业合作社;
11、运城市盐湖区广平家畜家禽饲养专业合作社;
12、运城市天坤牧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区畜牧中心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晓辉 联系电话:0359-8681013
运城市盐湖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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